2020年成都马拉松-安检违禁/限带物品规定

2020-11-28 16:35:23    5529

1、严禁以下违禁物品进场: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物品;

(2)爆炸物品类;

(3)管制刀具;

(4)易燃、易爆物品;

(5)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6)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物品;

(7)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物品;

(9)针对此次活动特殊要求禁止携带的物品。

2、严格限制以下物品进场:

(1)易碎品与各类容器,例如玻璃瓶/杯、保温杯、冰盒、奶瓶/塑料瓶等;

(2)自带的各类硬包装饮料,特别是含酒精饮料;以及易投掷食品(如大量水果或鸡蛋等);

(3)带有政治、种族、宗教、商业、中国法律的横幅、标语以及所有大于肩宽的覆盖物,如旗帜、旗杆、广告牌、宣传单等物品;

(4)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电动自行车、小型摩托车、自行车、踏板车等;

(5)植物类、动物类(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6)球棒、长棍、尖锐物及长(短)雨伞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

(7)任何形式的无人机、空飘物及用空气等膨胀后,最长部分的长度超过30cm的物品(袋状物除外);

(8)无线通讯设备(智能手机除外);

(9)专业摄像设备及用于照相机与摄像机的三角支架(特需除外);含自拍杆;

(10)扩音器、盒式收录机、乐器、激光笔、反射镜等发光或发刺激声音的物品,根据其使用方法不同,有可能给参赛者带来麻烦或妨碍赛事运营的物品;

(11)其他主办者判断为妨碍或有可能妨碍马拉松运营和秩序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刀具类、工具类、注射器、药剂等。

3、关于喷雾罐的规定:

禁止带入喷雾罐,但如果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也可以带入:

(1) 未开封状态的市售物品,但仅限于明确分类为医药品、化妆品类的商品;

(2) 单件内容量120ml以下、数量最多一支。

4、 关于饮料的规定:

禁止带入饮料,但如果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也可以带入:

(1)未开封状态的市售物品(纸盒、铝膜袋);

(2)单件内容量250ml以下的;

(3)合计内容量500ml以内、个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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