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赛选手须保证赛事期间健康码是绿色;
2.参赛选手须保证在赛前28天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低风险地区)(包括参照低风险地区管理的城市)旅居史;
3.参赛选手须提供14天行程轨迹;
4.不在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期间;
5.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须要满足上述第1、2、4条疫情防控要求。
6.参赛选手报到时须提供采样时间在报到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有效);
7.配合组委会进行健康防疫检查;
8.根据疫情防控的变化,服从组委会对防控要求的调整。
同时符合以上所有条件者并经赛事组委会审核后方可参赛,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