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赛事信息
(一) 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中国登山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广西电视台
2. 承办单位: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南宁市体育局、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中共马山县委员会、马山县人民政府
3. 协办单位:马山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局、广西华奥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 中国山地马拉松系列赛独家运营:北京南天星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 中国-东盟山地马拉松赛运营单位:北京国奥中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 比赛时间:2018年11月4日(周日)
(三) 起点/终点:
1. 起点:马山县环弄拉生态旅游风景区
2. 42KM个人赛与21KM个人赛终点:马山县环弄拉生态旅游风景区,
3. 9KM群众健身赛终点:三甲旅游文化村
(四) 项目设置:共1000人
1. 山地马拉松42KM个人赛:200人
2. 山地马拉松21KM个人赛:400人
3. 9KM群众健身赛: 400人
二、 比赛日程安排
日期 | 具体时间 | 活动内容 | 活动地点 |
11月4日 | 08:00-08:45 | 检录 | 马山县环弄拉生态旅游风景区 |
08:30-08:50 | 开幕式 |
08:50-08:58 | 赛前热身 |
08:58-09:00 | 领导讲话 |
09:00 | 鸣枪开跑 |
19:00 | 颁奖晚会 | 马山县 会鼓广场 |
三、 竞赛办法:
(一) 按照《山地马拉松竞赛规则》和《2018中国—东盟山地马拉松赛竞赛规程》执行。
(二) 参赛资格:
1. 山地马拉松42KM个人赛:选手须向组委会提交以下任意一项成绩证书:最近两年内山地马拉松42KM个人赛的完赛成绩证书、最近两年内正式越野比赛30公里或以上距离项目的完赛成绩证书、或最近两年内全程马拉松(42.195公里)的完赛成绩证书;
2. 山地马拉松21KM个人赛与9KM群众健身赛不做成绩要求。
(三) 一般规则:
1. 山地马拉松42KM个人赛、山地马拉松21KM个人赛年龄限18周岁以上(含2000年当年出生)60周岁以下(含1958年当年出生);
2. 9KM群众健身赛年龄限16周岁以上(含2002年当年出生)60周岁以下(含1958年当年出生);
3. 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史及妨碍剧烈运动的其他疾病;
4. 号码布必须置于运动服前方,于任何时间均清晰可见,比赛时凭借号码布确认选手身份,丢失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5. 比赛将设置关门时间,在各站关门时间之后到达的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之后可搭乘组委会的收容车回到终点。如果执意不停止比赛,拒绝被收容者将被裁判委员会取消比赛资格,列入本赛事禁赛名单;
6. 自行退出比赛的选手,必须至最近的补给站向工作人员申报退赛,或拨打号码布背面的组委会联系电话,通知赛事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赛道上由急救人员协助离开的选手,将由工作人员办理退赛;
7. 选手不得在赛道上丢弃垃圾,须将比赛中产生的垃圾带至下一个补给站丢弃,否则组委会将强制选手终止比赛,选手号码布上做退赛标记,回收计时芯片。请大家在比赛中互相监督和善意提醒;
8. 因突然到来的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时,出于对所有人员的安全考虑,赛事主办方有权临时更改比赛路线、推迟比赛时间、提前终止比赛甚至取消比赛。无论采取何种决定,报名费均不予退还,敬请所有选手悉知和理解;
9. 严禁转让参赛资格,如因转让参赛资格而引起的医疗救援、保险索赔等问题,由转让参赛资格的双方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其替跑行为一经核实,双方将被组委会取消比赛资格,列入“中国—东盟山地马拉松赛”的禁赛名单,并向中国登山协会提交报告,说明情况;
10. 参赛选手须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领取参赛物品,号码布、计时芯片和赛事手环仅限本人领取,如果选手无法参赛,除号码布、计时芯片和赛事手环以外的其他参赛物品,可在赛后通过赛事网站申请除号码布、芯片、赛事手环以外参赛物资的邮寄服务,由此产生的邮寄费用由选手自理,具体申领方式请在赛后关注官网公告。
(四) 起跑顺序:按特邀选手、山地马拉松42KM个人赛选手、山地马拉松21KM个人赛选手、9KM群众健身赛选手的先后顺序排列,各项目方阵间隔10米。
(五) 关门时间:关门时间内对社会道路进行封闭,各赛道路段设置关门时间,超过关门时间,相应路段交通恢复(解除封锁)。参赛选手未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跑完对应距离的请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并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返回终点,具体如下:
项目 | 检录时间 | 起跑时间 | 距离 | 关门 时间 | 具体 时间 |
山地马拉松42KM个人赛 (累计爬升2128米) | 8:00-8:45 | 9:00 | 19.5KM | 3.5小时 | 12:30 |
30KM | 5.5小时 | 14:30 |
42KM | 8小时 | 17:00 |
山地马拉松21KM个人赛 (累计爬升1590米) | 8:00-8:45 | 9:00 | 11KM | 2小时 | 11:00 |
21KM | 4小时 | 13:00 |
9KM群众健身赛 (累计下降471米) | 8:00-8:45 | 9:00 | 9KM | 2小时 | 11:00 |
(六) 计时办法:
1.组委会为参加山地马拉松42KM个人赛和山地马拉松21KM个人赛的选手提供计时芯片服务,9KM群众健身赛不提供计时芯片服务 ;
2.本次比赛采用一枪发令所有组别同时起跑的办法;
3.比赛成绩以官方电子计时为准,采用组委会成绩进行录取名次,选手必须通过所有的计时感应装置,并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成绩方为有效;
4.途中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如不能获得影像证明,将不予排名。
(七) 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1. 42KM个人赛和21KM个人赛:奖金表(税后10万元人民币)
42KM男子组 | 42KM女子组 | 21KM男子组 | 21KM女子组 |
名次 | 奖金 | 名次 | 奖金 | 名次 | 奖金 | 名次 | 奖金 |
第一名 | 10000 | 第一名 | 10000 | 第一名 | 3000 | 第一名 | 3000 |
第二名 | 8000 | 第二名 | 8000 | 第二名 | 2500 | 第二名 | 2500 |
第三名 | 6000 | 第三名 | 6000 | 第三名 | 1500 | 第三名 | 1500 |
第四名 | 4000 | 第四名 | 4000 | 第四名 | 1200 | 第四名 | 1200 |
第五名 | 3000 | 第五名 | 3000 | 第五名 | 1000 | 第五名 | 1000 |
第六名 | 2000 | 第六名 | 2000 | 第六名 | 800 | 第六名 | 800 |
第七名 | 1500 | 第七名 | 1500 | 第七名 | 600 | 第七名 | 600 |
第八名 | 1000 | 第八名 | 1000 | 第八名 | 500 | 第八名 | 500 |
第九名 | 800 | 第九名 | 800 | 第九名 | 400 | 第九名 | 400 |
第十名 | 600 | 第十名 | 600 | 第十名 | 300 | 第十名 | 300 |
第十一名 | 500 | 第十一名 | 500 | 第十一名 | 200 | 第十一名 | 200 |
第十二名 | 400 | 第十二名 | 400 | 第十二名 | 200 | 第十二名 | 200 |
2. 最终名次按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路线,按照枪声计时的用时由少到多排列,时间少者名次列前,若成绩相等,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3. 分别录取山地马拉松42KM个人赛、山地马拉松21KM个人赛男子、女子前12名并颁发奖金;
4. 山地马拉松42KM、21KM个人赛男子、女子组前三名颁发奖杯;
5. 赛后可登录官方网站进行成绩查询,“成绩证书”在比赛结束24小时后在官网下载,比赛当天不提供现场打印成绩证书;
6. 所有参赛运动员在关门时间内完赛均获得完赛奖牌;
7. 赛事奖金现场不作发放,获奖名单在官网公示三天后进行发放;
8. 本次比赛也将作为中国山地马拉松系列赛的积分赛,国内排名积分将计入总决赛排名,积分方式按中国登山协会发布的中国山地马拉松系列赛积分规则执行。
(八) 处罚办法 :
违反任何一项比赛规则有可能会受到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禁赛1-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登山协会追加处罚:
1. 以虚假身份信息报名;
2. 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3. 未沿规定路线比赛,以接力方式、绕近道、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4. 未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及利用其它赛事或往届赛事号码布或未佩戴号码布和本次比赛芯片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5. 检查点关门后仍继续比赛;
6. 私自涂改、遮挡号码布;
7. 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8. 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转让号码布参赛;
9. 在赛道上乱扔垃圾;
10. 破坏或骚扰任何植物或动物。
(九) 寄存服务:
1. 组委会为参加山地马拉松42KM个人赛和山地马拉松21KM个人赛的选手提供装备寄存服务,9KM群众健身赛不提供寄存服务;
2. 有此需要的选手须在存衣包指定位置粘贴小号码贴纸以便识别,并于开赛前将存衣包交给赛事起点处存包区的工作人员;
3. 存衣包内不得存放手机、证件等贵重物品和现金,组委会不对其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4. 所有选手均可在结束比赛后凭号码布取回自己的存衣包;
5. 领取存包的服务将于11月4日17:00结束,没有在此时间之前领取的选手可在赛后一周内联系组委会邮寄(邮费由选手自行承担),超过一周后将按无人认领处理。
(十) 技术官员和裁判员
由中国登山协会和赛事组委会负责选派。
(十一) 保险
本次比赛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
(十二) 申诉
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执法、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组委会提交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2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申诉不成功,申诉费不予退回。